根据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,相关标准起草单位已完成《藜麦加工、包装、贮藏、运输规范》团体标准制定工作。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,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。
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青海省农学会。(邮件主题注明:《xxx》报批稿公示反馈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0日-2021年5月20日
意见反馈邮箱:qinghainxh@163.com
联系电话:0971-5311197
青海省农学会
2021年4月20日